对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44号的回复
发布日期:2016-11-09 15:38:07 来源:
对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44号其他类6号提案的答复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收到《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
对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44号
其他类6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收到《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新常态》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现状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做出的战略部署。近年来,我局始终把营造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稳增长、调结构,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的重要战略举措,不断转变政府职能,以创新引领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动,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大众创业氛围日益浓厚,效果日益显现。2015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2985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827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317人,分别完成省定年度目标为:144.93%、153.09%、159.0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低于省定目标0.6个百分点;组织创业培训14514人,完成省定目标的181.42%,,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87亿元,完成省定目标的293.48%,直接扶持2.62万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9.17万人;完成各类主体开业登记71243户,其中:私营企业12255户、个体工商户56945户。
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8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9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3万人,分别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31.81%、36.4%、33.3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9%,低于省定目标0.61个百分点;组织创业培训2823人,完成省定目标的35.3%;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9亿元,完成省定目标的11.03%,直接扶持1081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3782人;完成各类主体开业登记13040户,其中:私营企业3160户、个体工商户9254户。具体做法及成效如下:
一是创新政策措施,激发创业活力。2015年,我局会同科技、发改等部门,代市委、市政府拟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洛发〔2015〕13号),从4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政策措施,激发创业活力。建立了市级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2015年,两次制定出台政策性担保贷款操作规程,在1月份出台《洛阳市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基础上,11月份再次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洛阳市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从贷款对象、额度、条件等方面加大对大众创业贷款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创新孵化功能,放大创业推力。创业孵化基地是促进大众创业工作的一项重要载体和抓手,近年来,我们坚持“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立足实际、创新思路,不断探索“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市场动作,挂牌认定、政策扶持、跟进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切实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依托洛阳国家大学科技园、恒生科技园、高新区创业中心培育建设了6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实体扶持力度。全省首批认定的9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我市占有2家,居全省首位。今年3月份,全省第二批认定的14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我市高新区创业中心、力源创业孵化基地通过了省级评审。至此,我市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达到4家,数量居全省首位。其中,洛阳国家大学科技园、洛阳恒生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已获得省、市财政奖励补助160万元。截至目前,人社部门扶持的创业孵化基地面积累计达到22.1万m2,在孵创业实体255家,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5000余个,安排大学生就业见习2000余人次。
三是创新创贷模式,增添创业动力。创业担保贷款是我局推进就业创业工作的主要抓手,2011年以来,我局通过提高贷款额度、拓宽扶持范围、发放启动资金、降低反担保门槛、创新体制机制和经办模式等措施,用足用活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在国家政策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调高创业者贷款额度至每人10万元,超出国家政策部分的贴息由市财政全额负担;2016年,我局在全省创业担保贷款的基础上,对原有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扩大扶持对象范围、放宽放贷条件,提高贷款额度,加大对大众创业贷款支持力度。企业放贷条件由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放宽到中小微企业。开创“创业担保贷款+商业贷款”新模式,个人贷款额度统一提高到40万元(其中:配套商业贷款30万元),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的和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500万元(其中:配套商业贷款300万元)。对在洛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扶持,拥有硕士学位的创业人中,按照个人最高60万元(其中:配套商业贷款最高30万元)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拥有博士学位的创业人员,按照个人最高100万元(其中:配套商业贷款最高50万元)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上述配套商业贷款部分,由市财政给予50%贴息。截至2016年3月底,全市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5.69亿元,直接扶持17.01万人成功创业,带支59.53万人实现就业。2010年,我市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小额担保贷款重点调度城市”,2011年至今,我市贷款发放总量位居全国地级城市首位。
四是创新扶持方式,增强创业实力。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让扶持大众创业项目的优惠政策惠及我市广大的创业者,我局依托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各类创业园中,通过宣传发动、项目指导等多项措施,鼓励和调动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2015年,我市申报的322家创业扶持项目,有172家通过了省级评审,获得省级扶持资金1082万元,占全省扶持资金总额4484万元的24.13%,同比增长849.2%
五是创新培训办法,提升创业能力。创业者的能力事关创业成败。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创业者能力,是营造创业氛围,培育创业主体的有效手段。在继续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效毕业生、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培训的同时,我局对所有具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创业意识培训,重点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进园区、进高校活动,全市创业培训机构对口培训孵化基地和驻洛高校,根据创业者需求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和时间,不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水平。今年,我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大中专学生创业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洛人社就业〔2016〕2号),拓展创业培训人员范围,在做好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的基础上,将普通高等学校、职业中等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纳入创业培训的范围,提高大中专学生的创业能力,规范创业培训操作,提高培训质量,推动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深入开展。
六是创新舆论宣传,凝聚创业合力。通过举办“创业大赛”等宣传服务活动,宣传解读就业创业政策,树立创业典型,展示创业风采,营造舆论氛围,激发创业热情。2015年,我局连续在洛阳日报等主要媒体上开辟10版专栏进行就业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项目)系列宣传活动。走进电视台《政府与百姓》、《行风热线》栏目,制作了两期电视直播节目,解读我市大众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在线接听、现场互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解答。举办了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吸引300多家创业主体参赛,评出优秀创业项目50个,创新创业明星20名,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和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这些创业典型在“双创”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15年征集优秀创业项目200个,充实完善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展示推介平台和创业项目信息。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省政府、省人社厅一系列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积极适应和主动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培育创业主体、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措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推动创新、创业与就业协调互动发展,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新动力。
一是突出抓好政策落实。全面落实现有的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重点抓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和《洛阳市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的落实,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放宽审批条件,提高贷款额度,突出重点人群,优先支持电子商务、软件信息、文化创意、物联网应用、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
二是突出抓好创业贷款扶持。建立创业担保贷款普惠制度,将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既有创业意愿、又有创业能力的人群全部纳入政策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在洛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重点扶持,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放宽到中小微企业。实行“创贷+商贷”新模式,个人贷款额度统一提高到40万元,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的和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500万元,拥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创业人员,按照个人最高60万元、100万元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在创业担保贷款总量中的比重。建立异地担保工作机制,大中专学生实行全省异地担保工作制度,其他申贷群体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可实行异地担保,进一步完善反担保模式, 降低反担保门槛。升级改造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让贷户直接通过网络,在线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在全市范围内推荐300-400家经营状况良好、按时还款、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诚信贷户”,并进行5-200万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授信,降低贷户的反担保门槛和贷款成本。加大对市级孵化基地创业实体扶持力度,实施上门服务。
三是突出抓好孵化平台建设。支持洛阳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指导县(市、区)建设适合县域经济特点、区域发展特色的创业孵化园区,每个县(市、区)要建设1家以上县级创业孵化园,培育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培育洛阳理工学院大学科技创业基地创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筹建洛阳人才创客空间,打造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形式多元、服务手段高端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做好孵化成功企业的毕业评审工作,落实对园区的奖励补贴,督导孵化园区完善孵化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四是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创业。激发大众创业活力,鼓励各类科技型、经营型、管理型人才创业,鼓励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英创业”、“大众创业”、“草根创业”。扶持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失为人员等城乡各类群体自主创业,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序引导各类人才入驻创业孵化园区,发展壮大创新创业主体,形成“双创”集聚效应。加大对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和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初创小微企业(项目)的扶持力度,引领更多项目进入省级大众创业资金扶持范围,保持扶持总量在全省位居前列。
五是突出抓好服务提升。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创业项目路演、推介等活动。建立健全创业项目库动态机制,征集优秀创业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库。建立完善创业导师制度,组织一批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和专业人士成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团、专家志愿团等,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服务。
六是突出抓好氛围营造。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以创新创业领域最新政策、重要成果、典型人物和企业为重点,加大创业创新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其他各类宣传平台多角度、多方位宣传政策、解读政策,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经验做法,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在县(市、区)同步启动第四届创业大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业、勇于创新的浓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以上是我局对《激发全社地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新常态》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和学习后,与我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思路进行深入结合,形成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有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们将在市政协、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及各位委员的关心和指导下,全力推动创业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新动力,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提供有力支撑。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