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互联网+旅游”东风 助推洛阳国际旅游文化名城建设
发布日期:2016-12-19 16:33:25 来源:副主席 宋民新
2015年8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提互联网+旅游概念,这是在新形势下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
2015年8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提“互联网+旅游”概念,这是在新形势下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一个重要举措。为贯彻《意见》,国家旅游局于2015年9月在江苏省常州市主办召开了2015中国“旅游+互联网”大会,大会围绕互联网为什么要“+”旅游业进行了深入研讨。这次研讨主要集中在旅游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旅游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具有强大的内生动力,互联网与旅游业相结合将对中国旅游业和中国互联网经济产生广泛深刻影响三个方面。通过这次研讨,大家达成了广泛的共识。
在“互联网+”风靡全国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行业向其“看齐”,以期“借东风”之势,寻求产业变革和跨越发展,旅游业作为跨行业的朝阳产业更是其中之一。目前,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发展势头强劲,据劲旅智库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旅游市场总交易规模约为41300亿元,其中在线市场交易规模约为5402.9亿元,较2014年3670亿元同比增长47.2%,在线渗透率为13.1%,较2014年11.3%增长约2个百分点。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我国在线旅游移动端实现2245亿的市场规模,在线旅游行业占比达到64%,全面超过PC端。预计2017年移动旅游市场规模占在线旅游的比例将达到76%。由此可见,发展“互联网+旅游”是一项战略性的任务,发展前景大有可为。
近年来,洛阳市旅发委积极响应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结合洛阳旅游业发展实际,大力发展“互联网+旅游”,积极推进智慧旅游项目建设,智慧旅游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使我市旅游事业迈上了新台阶。先后获得中国旅游城市国际影响力20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全国首批智慧旅游试点城市等荣誉。如何进一步贯彻《意见》,提升全市旅游行业的互联网应用能力,运用互联网及大数据开展精准营销、品牌打造,已成为洛阳“十三五”时期构建多元文化旅游产业体系,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
办 法:从目前国内一些城市“互联网+旅游”的经验来看,其做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智能技术促进旅游信息感知与利用;二是整合旅游公共资源,满足游客个性化需求;三是建设智慧旅游服务中心,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发展“互联网+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是前提。首先,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及旅游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光网城市,完善4G网络、城市公共WIFI网络、智能公交、智能停车场等建设;围绕旅游要素重点在交通、餐饮、旅游等各服务行业大力发展便捷移动支付;加快发展物联网产业及物联网在互联网+旅游”中的应用。推进政府各职能部门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便民、信息惠民。其次,各县(市)区要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由于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县域智慧旅游重视程序及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县(市)区的景区(点)手机通讯网络尚不能有效覆盖,县域服务业银行卡支付、移动端便捷支付覆盖度较低,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不健全,较大影响我市智慧旅游整体建设及“互联+”发展。
发展“互联网+旅游”,大数据应用是手段。市智慧办、工信委等部门要加大对我市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推进智慧城市大数据共享及开放平台的数据规范及接口标准,从基础数据到业务系统,进行全方位的整合,减少重复投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交通、工商、公安、环保、通讯运营商等部门及企业在提供公共服务及行使管理职能时沉淀了海量数据,经数据脱敏后,通过深度数据挖掘将为旅游服务、行业监管、旅游营销及政府决策、旅游业态创新提供数据支撑。旅游行业要充分利用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开展旅游大数据建设及分析应用。利用旅游大数据分析应用推动旅游企业创业创新,推进洛阳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游客从旅游资讯信息获取、旅游计划制定、产品预订支付到线下体验、回顾评价等提供智能化、个性化、便捷化的旅游服务,为游客带来超出预期的旅游体验,提高游客满意度。
发展“互联网+旅游”,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是目的。随着我国进入大众旅游和“互联网+”时代,旅游产业的竞争已经由景区数量的竞争转变为城市旅游综合服务水平的竞争,对政府监管、旅游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各地市高度重视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北京、上海、杭州、桂林、青岛、三亚、敦煌等国内主要旅游城市均投入巨资建有功能完备的智慧旅游服务中心,我省郑州、开封、焦作、许昌等地市也已建有或正在建设功能完备的智慧旅游服务中心。作为中西部主要旅游城市、中西部重要的智慧旅游试点城市,我市正在着力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但目前却没有一处功能完备的综合性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建议建设市级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包括城市形象宣传、游客服务、智慧旅游体验、产业运行监测等内容。通过电子沙盘、场景营造、时光隧道、虚拟旅游(VR、AR)、全息投影、视频直播等技术让游客更加轻松地了解洛阳、游玩洛阳、感知洛阳,成为城市形象宣传平台、旅游产品展示平台、旅游信息发布平台,以及数字化互联网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同时起到智慧旅游及“互联+旅游”新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应用示范作用,通过新技术、通过创新的方式,通过新的运营模式,让游客的体验更加高效、顺畅、优质。
发展“互联网+旅游”,政策、资金扶持是保障。一是政府出台智慧旅游、“互联网+旅游”平台服务商、运营商的域外引进及本地扶持相关优惠政策及资金扶持奖励办法,各县(市)区要出台相应配套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企业“互联网+旅游”应用水平,发展全域旅游。二是出台旅游企业开展信息化基础设施、智慧旅游、“互联网+旅游”建设,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互联网经营业务的补贴政策,激发企业自主建设活力。三是加强“互联网+旅游”宣传工作,要形成全市发展“互联网+旅游”的氛围,激发全市旅游及相关行业智慧化、“互联网+”建设积极性。
在“互联网+”风靡全国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行业向其“看齐”,以期“借东风”之势,寻求产业变革和跨越发展,旅游业作为跨行业的朝阳产业更是其中之一。目前,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发展势头强劲,据劲旅智库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旅游市场总交易规模约为41300亿元,其中在线市场交易规模约为5402.9亿元,较2014年3670亿元同比增长47.2%,在线渗透率为13.1%,较2014年11.3%增长约2个百分点。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我国在线旅游移动端实现2245亿的市场规模,在线旅游行业占比达到64%,全面超过PC端。预计2017年移动旅游市场规模占在线旅游的比例将达到76%。由此可见,发展“互联网+旅游”是一项战略性的任务,发展前景大有可为。
近年来,洛阳市旅发委积极响应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结合洛阳旅游业发展实际,大力发展“互联网+旅游”,积极推进智慧旅游项目建设,智慧旅游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使我市旅游事业迈上了新台阶。先后获得中国旅游城市国际影响力20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全国首批智慧旅游试点城市等荣誉。如何进一步贯彻《意见》,提升全市旅游行业的互联网应用能力,运用互联网及大数据开展精准营销、品牌打造,已成为洛阳“十三五”时期构建多元文化旅游产业体系,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
办 法:从目前国内一些城市“互联网+旅游”的经验来看,其做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智能技术促进旅游信息感知与利用;二是整合旅游公共资源,满足游客个性化需求;三是建设智慧旅游服务中心,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发展“互联网+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是前提。首先,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及旅游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光网城市,完善4G网络、城市公共WIFI网络、智能公交、智能停车场等建设;围绕旅游要素重点在交通、餐饮、旅游等各服务行业大力发展便捷移动支付;加快发展物联网产业及物联网在互联网+旅游”中的应用。推进政府各职能部门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便民、信息惠民。其次,各县(市)区要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由于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县域智慧旅游重视程序及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县(市)区的景区(点)手机通讯网络尚不能有效覆盖,县域服务业银行卡支付、移动端便捷支付覆盖度较低,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不健全,较大影响我市智慧旅游整体建设及“互联+”发展。
发展“互联网+旅游”,大数据应用是手段。市智慧办、工信委等部门要加大对我市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推进智慧城市大数据共享及开放平台的数据规范及接口标准,从基础数据到业务系统,进行全方位的整合,减少重复投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交通、工商、公安、环保、通讯运营商等部门及企业在提供公共服务及行使管理职能时沉淀了海量数据,经数据脱敏后,通过深度数据挖掘将为旅游服务、行业监管、旅游营销及政府决策、旅游业态创新提供数据支撑。旅游行业要充分利用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开展旅游大数据建设及分析应用。利用旅游大数据分析应用推动旅游企业创业创新,推进洛阳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游客从旅游资讯信息获取、旅游计划制定、产品预订支付到线下体验、回顾评价等提供智能化、个性化、便捷化的旅游服务,为游客带来超出预期的旅游体验,提高游客满意度。
发展“互联网+旅游”,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是目的。随着我国进入大众旅游和“互联网+”时代,旅游产业的竞争已经由景区数量的竞争转变为城市旅游综合服务水平的竞争,对政府监管、旅游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各地市高度重视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北京、上海、杭州、桂林、青岛、三亚、敦煌等国内主要旅游城市均投入巨资建有功能完备的智慧旅游服务中心,我省郑州、开封、焦作、许昌等地市也已建有或正在建设功能完备的智慧旅游服务中心。作为中西部主要旅游城市、中西部重要的智慧旅游试点城市,我市正在着力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但目前却没有一处功能完备的综合性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建议建设市级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包括城市形象宣传、游客服务、智慧旅游体验、产业运行监测等内容。通过电子沙盘、场景营造、时光隧道、虚拟旅游(VR、AR)、全息投影、视频直播等技术让游客更加轻松地了解洛阳、游玩洛阳、感知洛阳,成为城市形象宣传平台、旅游产品展示平台、旅游信息发布平台,以及数字化互联网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同时起到智慧旅游及“互联+旅游”新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应用示范作用,通过新技术、通过创新的方式,通过新的运营模式,让游客的体验更加高效、顺畅、优质。
发展“互联网+旅游”,政策、资金扶持是保障。一是政府出台智慧旅游、“互联网+旅游”平台服务商、运营商的域外引进及本地扶持相关优惠政策及资金扶持奖励办法,各县(市)区要出台相应配套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企业“互联网+旅游”应用水平,发展全域旅游。二是出台旅游企业开展信息化基础设施、智慧旅游、“互联网+旅游”建设,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互联网经营业务的补贴政策,激发企业自主建设活力。三是加强“互联网+旅游”宣传工作,要形成全市发展“互联网+旅游”的氛围,激发全市旅游及相关行业智慧化、“互联网+”建设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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